廣告制作公司為什么要收打樣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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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周知,比稿已經成為了廣告業的行規。比稿招標,也的確是甲方優選合作伙伴的有效方式之一。但對于南京廣告制作公司來說,不規范的比稿卻往往是一場噩夢。圈內甚至流傳著這么一句口頭禪:“10個比稿9個騙,還有一個沒預算”。甲方騙稿、抄襲的事件也屢見不鮮。實際上,在廣告制作行業,“比稿”也是經常發生的,只不過我們叫它——“打樣”。
打樣收費是完全正當的要求
我們都知道,廣告物料大多都是為客戶量身定制,打樣肯定是必要的,要求打樣的也往往是“大單”,不是金額大,就是數量多。
但如果客戶要求打樣又不給錢,或者只是在未簽約的情況下口頭承諾做大貨,結果往往是樣品打了一個又一個,就是等不來想象當中的那個大單。
雖然說,隨著UV打印技術的不斷成熟,打樣的費用已經下降了很多,不像過去絲印個燈箱畫面都要制版。但打樣還是有成本的。所以,打樣收費是廣告制作商完全正當的要求。
打樣成本往往超出批量制作的單位成本
就如同“比稿”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其實就是免費設計、免費創意一樣,“打樣”如果不收錢的話,也就成了免費制作。
更進一步,就廣告制作的個性化而言,打樣往往包含了創意、設計的成分,也有反復制作的成本,單單收取實物制作本身的費用,如果最終沒有“大貨”來覆蓋,對廣告制作商來說其實是不劃算的。
很多廣告制作商可能都有過有這樣的經歷,客戶拿著一個樣品來要求依葫蘆畫瓢,報價,然后再去對比,甚至就拿著一張模糊的照片找你做實物,在知識君看來,這種行為跟騙稿抄襲在本質上其實并沒有什么兩樣。